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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手(1 / 2)





  到了南都,也见了穿天鼠。

  老头的十根手指,全都被生生的掰断,还被揍的鼻青脸肿。

  七十多岁的人了,能挺着跟沈志成说话,已经是很不容易了。

  雷傲带人点了花门子的灯,说到底,还是为了追杀沈志成。

  话说从头。

  南都的盗门,一直都不做大买卖,就是为了躲避雷门的追杀。

  虽然徒子徒孙发展不少,可那几个关门弟子,被雷门的人给弄死之后,穿天鼠也不再教他们盗门的绝活,只是指点指点皮毛而已。

  为的就是不让雷门的人,发现他们的所在。

  沈志成这次来南都,拜同门,消息不胫而走,雷傲立刻瞄准了花门子。

  虽然没有弄到沈志成,可盗门的人,他们压根就没想着放过。

  当时,扶暮夜正在上班,大部分的徒孙们也都不在,雷傲带着雷门十个高手,眼睛都不眨的血洗了花门子,还断了穿天鼠的活,没要他的命,就是要让沈志成看看雷门的手段。

  穿天鼠有气无力的对沈志成说:“身在江湖,又是同门,我不怪你,可雷门在一天,盗门就别想吃顿安静的饭,江承兮是谁,你比我清楚,袖里刀更清楚,你得去找到袖里刀,才能踩死雷门!”

  原来穿天鼠也认识江承兮,好像这老不死的,跟盗门的仇怨,很是深啊。

  “可茫茫人海,我去哪儿找袖里刀师叔啊?”沈志成知道穿天鼠肯定知道那位神秘的盗门老前辈在哪儿?但是这话不能直接问,显得没规矩。

  “去东边,奉市,找到摸财手,屋上花,就能找到袖里刀,如果他要是不见你,就对他说,插香的要点蜡,留到几时杀,他就一定会见你了!”

  这句暗语,沈志成可真没听明白,也不用非得穿天鼠给他解释个清楚,见着袖里刀,自然就明白了。

  一天后,东边最大,最繁华,最时尚的中心城市。

  在人潮涌动的繁华商业区,密密麻麻的人群,被那各种各样的商品,吸着目光,拽着注意力。

  我们把视线放在一对情侣身上。

  先说女的,几个字就能形容,浓妆艳抹,骚气冲天。

  所以,她身边的男人,绝对不可能是一般收入,穿金挂银,肥头大耳,穿着西装,还把衬衣的领子翻在外面的那种。

  穿着俩金戒指的手上,还拿个鼓鼓的手包,钱肯定是没少装。

  俩人有说有笑,连掐带捏的走进一家箱包店,女的看了几个包,不是很满意,就问服务员:“哎,你家就没有稍微贵点的吗?怎么都是这种便宜玩意?能背住吗?”

  说话就装币,这种人服务员见的多了,就回了句:“咱家的包,质量绝对好,一模一样的包,在商场里,至少要卖到一千往上,我这卖750,都是走的最低价!”

  肥头男就不乐意听了,吭哧瘪肚的说:“你别跟我俩说什么千八地,你看我这个手包值多少钱?”

  他其实就是故意要展示手包里的钱,这种装币的套路,都俗到家了。

  用服务员心里话说:‘装你吗个毛啊,有点币钱,挂个老马子,就觉得自己了不起了?’